中秋節遇勞工例假 一般應補假一天

新聞標題:中秋節遇勞工例假一般應補假一天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發布日期:2012921

內容:

(李書璇報導)下周日就是中秋節,剛好碰到周日,到底有沒有補假,新北市勞工局長今天表示,中秋節係勞動基準法所定應放假的休假日,如果遇到勞工的例假,應該另外補假1天,出勤則需加倍給付工資,但如果是經勞雇協商,將這個休假日調移至其他工作天實施的單位,當天休假就不必再另外補假一天。

 

今年中秋節剛好碰到是周日,新北市勞工局近來接到許多勞工來電詢問補假事宜;對此勞工局表示,中秋節是勞動基準法所定應放假的休假日,如果遇到勞工的例假日,應該補假1天,如果出勤就要給付加倍工資,但如果經勞雇協商把休假日調移到其他工作日,當天就不需要再補休假。

 

勞工局進一步說明,如果事業單位採一般週休2日制(雙週工時僅80小時),今年度行事曆就是比照政府機關辦公日曆表施行,因為已經把「中秋節」調移到其他工作天,因此沒有另外補假的問題。但如果事業單位是採隔週休2日制,或是調移工時後的週休2日制,也就是雙週工時仍然達到84小時,而且星期日為勞工固定放假日(即例假),那麼就要另外補假1天;但如果星期日不是屬於原本的例假日,則「中秋節」本來就是國定假日,也應休假1天,無補假問題。

 

至於採排班制的事業單位,勞工局說,如果星期日為一般工作日,「中秋節」應休假1天;但如果「中秋節」已經被勞雇雙方協商調移到其他工作天實施休假,就沒有休假補假的問題。

Posted on 星期二, 九月 25th, 2012 at 17:27:04 and is filed under 6-3.時事布告欄.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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