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空污設備補助]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 夜市攤販及流動攤販等可申請
公布單位:雲林縣環保局
標 題:100年度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原則
公布日期:2011-09-30
一、目的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縣餐飲業者,加裝油煙污染防制設備,有效減少空氣污染量,以維護業者與鄰近住戶的健康與生活環境,特訂定本補助原則。
二、補助範圍
於本補助原則公佈後,經申請核准新設置之管末處理設備。
三、補助對象
凡營業場所設於雲林縣轄區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提出申請:
(一) 設立於雲林縣轄內之夜市攤販及流動攤販。
(二) 由環保局輔導有意願新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者。
(三) 已受處分後欲改善油煙防制設備之業者。
(四) 屢遭陳情之餐飲業者。
四、補助受理期間
自公告日起至100年12月31日止。
五、補助標準
經申請核准設置管末處理設備之業者,每家補助金額為5仟~1萬元,總補助金額10萬元,經費用完即停止補助。
小松環保呼籲:雲林地區的餐飲業老闆們不要猶豫拉~~補助經費有限,敬請把握機會唷~~
詳細內容可洽雲林縣環保局或其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