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 22nd,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標題:【停車怠速熄火自3月1日起實施,6月1日起開罰 環保署呼籲車主配合】
提供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立法院院會於100年4月8日三讀通過修訂空氣污染防制法部分條文的提案,增訂怠速停車時間過長之汽機車應熄火相關規定,環保署已參考國外案例及縣市環保局執行經驗研訂相關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並訂於101年3月1日起實施,前3個月將先進行勸導及宣導,自101年6月1日起如車輛停車超過3分鐘未熄火將開罰,該署呼籲車主養成停車即熄火習慣,共同改善環境空氣品質。
環保署表示,該署已參考國外案例及縣市環保局執行經驗,研訂「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違反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規定罰鍰標準」(草案),於100年11月7日辦理草案條文預告, 11月23日召開公聽會,邀集相關機關、團體及地方環保機關討論,並依據各單位所提供之意見進行修正。依環保署所訂管理辦法規定,機動車輛於公私立停車場、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機動車輛停放、接駁、轉運之場所,停車怠速等候逾3分鐘者,應關閉引擎熄火。違反者機車處罰1,500元、小型車3,000元及大型車5,000元,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者,可按次處罰,其按次處罰金額得依第1次處罰金額逐次遞增。
環保署強調,推動停車怠速熄火,不僅維護民眾健康、節省油料浪費,對提升環境空氣品質亦有相當的助益,如有未遵守規定且經要求改善而未改善等情事,將對行為人處以重罰。該署訂定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及罰鍰標準並非以處罰民眾為目的,而是希望大家養成停車熄火的生活習慣,該署也再次呼籲車輛駕駛人大家一起來停車熄火。
二月 21st,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崁頂夜飄臭氣 焚化廠︰不是我啦
新聞來源: 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 2012年2月21日
內容: ..〔自由時報記者葉永騫/崁頂報導〕崁頂垃圾焚化廠近日到了晚上空氣中常飄出陣陣臭味,讓附近民眾受不了,質疑縣立焚化廠偷排廢氣,縣府環保局崁垃圾焚化廠長鍾清明澄清,焚化廠都是經過三道程序過濾,臭味不是來自於焚化廠,崁頂鄉長林家和也懷疑是附近工廠偷排廢氣,要求環保稽查人員加強查緝。
鄉長質疑工廠偷排 要求嚴查
冷鋒過境,南部天氣也變差,由於氣壓低導致空氣往下跑,使得住在崁頂垃圾焚化廠附近的民眾近日晚上都聞到陣陣臭味,味道很像焚燒塑膠的惡臭,讓民眾都覺得受不了,懷疑是崁頂垃圾焚化廠出狀況。
崁頂焚化廠長鍾清明表示,焚化廠的廢氣排放和污染物都進行二十四小時的監測,而且都經過三道程序過濾,排出的氣體味道只會有一點焦味,不會有惡臭或燃燒塑膠的味道,民眾可能誤解焚化廠會排廢氣,不過最近環保局在焚化廠周圍的產業道路或工廠有發現焚燒物品情形,已經加強派員稽查。
崁頂鄉長林家和指出,焚化廠的廢氣排放他認為比較沒有問題,反而是附近有幾間工廠應該多注意,他曾經發現有一家加工廠排放廢氣,但因為沒有檢測設備,無法開單,希望環保局能夠多派出稽查人員,抓出對這些可能在晚上偷排廢氣的工廠,遏阻偷排廢氣的惡行。
二月 17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全台首度PM2.5監測資料出爐 南台灣空氣品質偏糟
新聞來源:公視新聞
發布日期: 2012年2月16日
內容: 記者 鐘聖雄 / 台北報導
環保署預計在今年提案修正空氣品質標準,去年因國光石化案引發喧騰的PM2.5細懸浮微粒,也將納入管制。根據環保署草案,未來PM2.5年平均不得超過15微克/立方米,單日平均則不得高於35微克/立方米,預計在109年達成。然而,根據立委與彰化醫界聯盟今日公布的環保署去年監測資料,全年平均僅台東縣「勉強」合格,所測得年平均值為14.1微克/立方米。至於2011台灣全年PM2.5平均濃度則為31.8微克/立方米。
台大醫院小兒部兒童胸腔加護醫學科主任呂立表示,空氣中PM2.5濃度過高,容易造成氣喘、孕婦早產,和肺線癌罹患率也有高度相關。呂立強調,PM2.5不僅容易造成孕婦早產,幼兒出生後也不易照顧,在這樣的環境中長大也容易發生呼吸道問題。「你可以吃養生餐,也可以做運動,但不能不呼吸」,呂立強調,空氣品質是人民無從逃避的健康因子,希望政府能制訂較為嚴格的監測標準。
彰化基督教醫院婦產科醫師葉光芃表示,台灣人口老化速度全球第一,而老年人和15歲以下對空氣特別敏感,因此立法管制PM2.5尤其重要,他希望政府能將國內標準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年均標降為10μ/立方米,日均標降為25μ/立方米。
PM2.5濃度嘉義居冠 南台灣濃度偏高 與台塑六輕有關
立委田秋堇表示,去年學者說國光石化若通過,PM2.5有毒物將讓全國人民平均少活23天,引起全台震驚,因為空氣是別無選擇的。立委黃文玲則說,PM2.5因為粒子微小,容易攜帶戴奧辛等重金屬毒物進入肺泡,也容易危害孕婦,政府與其鼓勵生育,不如制訂更嚴格標準管制PM2.5。
根據環保署公布的全年監測資料,去年全台PM2.5濃度最濃的六縣市分別為嘉義市、高雄市、金門站、台南市、嘉義縣南投縣,幾乎全部集中在南台灣;其中,嘉義縣、市攜手分佔第一、第五名,空氣品質值得關切。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謝燕儒分析,雲嘉南、高屏地區的空氣品質,多少都會受到台塑六輕空污影響,所以PM2.5濃度才會偏高。此外,他也補充,唯一進榜的離島金門站,是因為金門非常靠近中國福建省廈門灣,會有許多境外污染,PM2.5濃度才會與高屏地區同一水準;至於幾乎沒有工業污染的南投縣,則是因為地理因素容易造成空污聚積,也有臭氧影響。
對於醫界訴求,國民健康局與工業局代表都表示支持,但工業局永續發展組代表說,以高雄為例,移動污染源(汽、機車)對於PM2.5貢獻度高達50%,石化業則為30%,希望未來政府在制訂標準時,也能考量台灣地理條件與特殊人文活動。國民健康局代表則說,雖然PM2.5對於老人、小孩都會有影響,也與癌症相關,但他們支持環保署朝美、日標準改進,等同間接否定彰化醫界聯盟訴求。
環團盼政府落實空污總量管制 確實減少現行污染源
台灣生態協會秘書長蔡智豪除呼籲政府將PM2.5管制比照WHO標準外,也呼籲主管機關落實空污法第8條總量管制規定,確實降低污染源,否則空有嚴格標準,無法落實也是空談。他表示,如果政府要將PM2.5年均值降到WHO標準,就必須要減少現行2/3空氣污染源,但空污法施行11年以來,但政府非但從未落實總量管制,還試圖擴張台塑六輕、台中火力發電廠,根本是兩面手法。
謝燕儒則表示,環保署將台灣劃分為七個空品區管制,目前正優先針對高屏地區進行改善計畫,他們除在開發計畫通過環評時規定排放總量上限,也會針對既有工廠訂定「指定削減」標準,開發者必須將排放量降到指定削減量以下,未來才能擴張工廠或是轉移排放量。然而,謝彥儒也坦言,防放量轉移的確有污染對象不同的問題,且PM2.5也還沒有納入空污管制標準中。
二月 17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 不到1年被查70次》鋁錠鋁碴工廠 會勘無違法
新聞來源: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 2012年2月17日
內容:〔自由時報記者劉婉君/歸仁報導〕台南市歸仁區一家生產鋁錠及鋁碴回收再利用的工廠,去年四月營運以來,屢被民眾檢舉排放惡臭,市府相關單位昨天再度前往會勘,初步未發現違法。業者表示,營運迄今不到一年,已被稽查七十次了,強調合法營運,「歡迎環保單位來查」。
附近民眾表示,該金屬工廠在民國九十八年從高雄遷至歸仁區,去年取得污染源操作許可前,即趁夜排放,取得合法執照後,白天就聞得到惡臭,令人感到頭痛、頭暈、噁心、想吐,打了近百通電話向環保單位反映,問題仍無法解決。
業者蔣世傑則強調合法經營,家族經營鋁錠製作已卅多年,因增列鋁碴回收再利用,才從高雄到台南設廠,取得合法營運前,工廠並無營運,直至去年四月才開始運作,且迄今不到一年,環保單位已稽查七十次。
昨天下午環保局會同市議員陳特清、消防局、警察局、勞工局等單位前往會勘。
環保局空噪科技正林界宏表示,去年十月、十一月曾因該工廠廠房周界及煙道空氣品質不符標準,兩度開罰共廿萬元,並限期業者改善空污防制設備,目前業者正進行煙道改善工程試車,環保局會進行審核。
二月 9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廢氣如腐屍 居民怒嗆工廠搬離
新聞來源:民視新聞
日期:2012-02-09
內容:
(喬祖豫賴政坤台中報導)台中龍井區一家廢棄物清理工廠,長期排放惡臭氣體,造成鄰近社區住戶,呼吸道受損、危害健康,民眾多次向環保單位陳情也沒獲得改善,不滿情緒終於爆發,居民集結抗議,要求這家廢棄物公司,一個月內必須搬離,否則將發動抗爭。
手拉白布條、居民的怒火逼近臨界點,因為無時無刻的臭氣薰天,不只刺鼻,更變成他們的健康殺手大人、小孩,人人一口罩,但惡臭照樣無孔不入,空污元兇,就來自這家廢棄物清理工廠,一袋袋的污泥,散發猶如腐屍般的氣味。
工廠2011年10月開始營運後,週邊民眾沒有一天好過,居民自己蒐證,向環保局陳情超過20多次,絲毫沒改善,才決定走上街頭,爭取呼吸權,環保局帶著2月初抽驗的檢測報告,證實這家工廠,空污危害已經超標四倍,勒令公司停業改善。
不過居民無法接受,當場嗆聲要業者滾出社區忍無可忍,居民下逐客令,要求一個月內遷廠,不然將發動抗爭、捍衛家園。
一月 31st,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
發布日期:2012年1月21日
大陸北京在民眾施壓下,終於開始公佈空氣污染重要指標PM2.5懸浮微粒。
PM2.5懸浮微粒,是指可以吸進肺部的微小粉塵,這個數據,可以更準確顯示空氣污染程度。
北京環保單位,過去不公佈這個數據,空氣污染嚴重時還粉飾太平,說空氣品質良好,引起北京市民和住在北京的外國人強烈不滿。後來美國使館在自己屋頂上架設儀器,測量PM2.5懸浮微粒,在網路公佈,一些北京民眾也購買儀器,自己檢測PM2.5懸浮微粒。在這種情況下,北京環保單位今天終於開始公佈PM2.5懸浮微粒。
北京環保單位在天安門廣場以西七公里地方設立檢測站,在網路每小時公佈一次,空氣中PM2.5懸浮微粒。
一月 30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資料來源:客家電視台/徐榮駿報導
發布日期:2012年1月19日
台東縣以BOO案方式,由民間廠商興建營運,並且依法擁有產權的焚化廠,因為完工多年未獲准營運,讓廠商提出終止契約,求償29.4億元,雖然仲裁結果減為19.6億,並且產權轉移,台東縣政府仍無力負擔,不過這樣嚴重的財政困境,今年終於解套,在環保署同意將台東焚化廠定位為備用廠的情況下,未來台東縣政府只要將廠區,保持最低限度的維護,就能獲得21億元的經費補助,讓縣府跟廠商之間的財務爭議,就此解決。
這座台東縣在87年配合行政院政策,委託民間廠商興建的垃圾焚化廠,從7年前完工之後,就因為不符成本、沒有獲准營運,廠商也因此在98年,向中華仲裁協會提出終止契約,要求台東縣政府賠償29.4億元,而去年仲裁結果出爐,則是確定終止契約,並且由縣政接管焚化廠,但是縣政府須負擔19.6億元賠償金,造成相當大的財政負擔。雖然這項中央政策錯誤下的產物,發展到這一步,似乎到了死胡同,所幸經過縣府與環保署研議後,今年終於解套。
台東縣長 黃健庭:「環保署的支持,讓我們能夠以備用廠(形式),改變他原來跟我們的協定,必須要營運他才補助21億,現在是不需要營運,只要當備用廠,他就會補助這21億,這是最關鍵的突破。」
去年由中華仲裁協會決定,將廠商提出終止契約賠償金,從29.4億減為19.6億的原因在於,台東近年來實施垃圾減量與轉運的政策,已經將每年300萬公噸的垃圾量,減少到100萬公噸,而且比起使用焚化廠,每年轉運處理垃圾可省下1千多萬元,因此同樣的理由,也讓環保署同意,讓台東焚化廠以備而不用的方式,在17年內補助經費,縣政府在1月18日取得產權後,也表示未來將善用空間,不會讓焚化廠,成為台東最貴的蚊子廠。」
台東縣長 黃健庭:「環保局來規畫一些環境教育的課程,也在這邊來提供,當然這樣的一個廠區,維護得這麼好,將來如果有社區的人要在這邊辦活動,也都可以來申請。」
原本中央為了提高國民生活品質,推動一縣一焚化爐的BOO案,這樣的美意,卻沒有考量到各地實際狀況,而成為地方政府的惡夢,如今台東縣喧騰13年的焚化廠一案,終於有了好的結果,也讓縣政府最大的財政問題解套,地方建設得以繼續發展。
一月 20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發布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保處
發布日期:2012.01.19
關於媒體報導高屏地區本年1月至今,細懸浮微粒(PM2.5)都超過標準,環保署說,該報導是直接引用該署空氣品質監測站自動連續監測數值,並以我國預告中的PM2.5空氣品質標準值作為比較基準,而產生幾乎天天超過標準的結果。環保署重申,這樣的比較並不正確,因為預告的標準值係採用與美國相同的標準值,其對應的檢驗方法是手動檢測標準方法。因此不能用我國自動監測所得的結果數值,直接來跟預告的標準值進行比較。
環保署近一年來委託學者使用手動標準檢測方法進行比較研究,發現手動標準方法檢測值,約為自動連續監測值的68%,如果以此比對結果校正,101年1月1日至18日,高屏地區各監測站日平均值約有54%超過35µg/m3,雖然仍有相當改善空間,但並非如媒體報導幾乎每天都超過,環保署特予回應說明。
高屏地區冬季時細懸浮微粒濃度較高,主要是因為冬季時東北季風盛行,高屏地區位於東亞區域下風處,由中國大陸、韓國及台灣本地污染源排放之硫氧化物、氮氧化物及揮發性有機物等污染物,均會在大氣中進行化學反應形成細懸浮微粒,於高屏地區累積成高濃度,在夏季時,高屏地區則相對顯現空氣品質較佳之情形。環保署進一步說明,由於夜間大氣混合層高度降低,擴散不易,是凌晨會有高濃度出現的原因,環保署也呼籲民眾盡量在該些時段,減少外出。
環保署表示,該署對於細懸浮微粒影響健康情形相當重視,已於100年12月14日預告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草案,依據國內健康影響研究結果,以健康影響為優先考量,並比照目前國際間已納入法規標準最嚴格之美國和日本標準,將細懸浮微粒24小時值訂為35µg/m3、年平均值訂為15µg/m3,近期將邀集經濟部、交通部、及農委會等相關部會及直轄市與縣市環保機關召開研商會,預定於本(101)年6月底前發布實施。
環保署表示,由於細懸浮微粒大部分是氣狀污染排放後在大氣中進行化學反應形成之衍生物,來源及反應機制均相當複雜,管制工作推動不易,成效非一蹴可及。配合細懸浮微粒空氣品質標準訂定,環保署已陸續加嚴車用油品硫含量標準、石化業揮發性有機物管制標準、汽油車及柴油車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近期將會開始加嚴電力業、鋼鐵業等大型固定污染源排放標準、擴大清查納管固定污染源並加強農業廢棄物管理;再加嚴機車排放標準;積極推動電池交換營運系統,促進電動車發展等。另外,也會積極與各部會協調合作,強化現有節能減碳工作,亦可同時同步降低細懸浮微粒的形成;由各面向共同推動空氣污染減量工作,並依據過去推動管制工作成效推估,相信可以進一步改善空氣中細懸浮微粒濃度。
一月 20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資料來源:中廣新聞網翁千惠報導
發布日期:2012年1月19日
環署去年底預告增訂全球最嚴的PM2.5空氣品質標準,但一月份根據高雄12處測站監測資料發現,11處測站幾乎天天超標,小港站部分時段即時值甚至破百。
環保署去年底預告增訂全球最嚴的細懸浮微PM2.5空氣品質標準,將24小時值訂為每立方公尺35微克、年平均值每立方公尺15微克,而每年一月份是細懸浮微粒的高峰期,高屏地區因地形位置及受東北季風影響,成為全台細懸浮微粒威脅最嚴重的地區。
根據環保署高雄測站1月份資料到18號為止,高雄12處測站中除美濃站外,其他11個測站的細懸浮微粒日平均值有17天都超標,其中小港站有9天超標2至3倍,1月2號全天的PM2.5即時值都在80以上,下午5點下班尖峰時段到深夜零時,即時值甚至破百。 空保處科長黃偉鳴表示,除了空氣品質訂定,相關配套制度已陸續執行,初步設定十年為期。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及台灣生態學會秘書長蔡志豪呼籲環署對於空氣品質如此惡劣應拿出具體對策,不要將人民的肺當成「空氣濾淨機」。
一月 18th,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資料來源:路透社(中央社翻譯)
發布日期:2012年1月16日
科學研究顯示,大氣中懸浮微粒增加,包括煤灰、灰塵和硫酸鹽等小分子,已造成世界部分地區降雨量增加,這可能替未來氣候預測提供重要線索。
進一步了解降雨模式,可增進科學家預測氣候變遷趨勢的能力。燃燒煤炭、瓦斯,工業和農業加工,或焚燒林木,都可產生懸浮微粒。除了對人體有害,懸浮微粒也是煙霧及煙之類空氣污染的成因。
這份由以色列魏茲曼學院(Weizmann Institute)、美國國家航空暨太空總署(NASA)和其他機構刊登在「自然地球科學」(Nature Geoscience)期刊的研究顯示,「在許多情況下,懸浮微粒含量增加與當地降雨率上升有關」。
研究指出:「懸浮微粒與降雨之間的關係在海洋和陸地都非常顯著,在熱帶、副熱帶和中緯度地區也是如此。」
研究科學家表示,他們仍需深入研究,找出懸浮微粒如何影響低降雨率地區。
一月 3rd, 2012 Posted in 5-2.新聞-空氣污染 | No Comments »
新聞標題:徵碳費遭駁 雲縣聲請釋憲
發布日期:2011.12.25
資料來源:中央社記者葉子綱
雲林縣政府制訂「碳費徵收自治條例」,被中央打回票,縣府今天表示,基於地方財政自主權及自主立法權遭侵害,有違憲法保障地方自治制度設計精神,將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
「雲林縣碳費徵收自治條例」在今年3月25日經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號稱全國首創,徵收對象以使用燃煤、重油、石油焦為燃料的高汙染產業,認為這是溫室氣體造成極端氣候的元凶。
縣府行政處指出,雲縣碳費徵收條例呈報中央,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在今年8月31日覆函不予核定,此舉抵觸憲法、地方制度法,違反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基本原理,侵害地方財政和立法自主權,違反保障精神,於是具狀聲請司法院大法官釋憲。
行政處指出,據縣府統計,台塑六輕離島工業區內二氧化碳年排放量占全國總量26%,六輕每年上繳國稅新台幣470億元,但地方稅收僅5億元,徵收碳費在凸顯稅額分配不公,並要求汙染者對環境衝擊負責。
對於雲林縣政府制訂徵收碳費未見著落而聲請釋憲,台塑麥寮管理處未予回應。
有學者認為,溫室氣體減量是全國性問題,由地方立法有待考量,盼環保署所提「溫室氣體減量法」草案早日通過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