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懸浮微粒納管標準 環團:應與WHO一致

新聞標題:細懸浮微粒納管標準 環團:應與WHO一致

資料來源:自由時報

發布日期:201232

內容:環保署昨天召開空氣品質標準修正草案公聽會,討論細懸浮微粒PM2.5納入管制方式,環保團體要求PM2.5標準應該與WHO(世界衛生組織)標準一致,而非比較寬鬆的美日標準,環保署堅持先以美、日標準為主,再檢討是否比照WHO的嚴格標準。

 

環保署研擬中的PM2.5空氣品質標準草案,比照美日做法,將細懸浮微粒二十四小時值訂為35μg/m3(微克/立方公尺)、年平均值訂為15μg/m3,預定今年六月發布實施。但環保團體及醫界代表要求比照WHO標準,將細懸浮微粒二十四小時值訂為25μg/m3、年平均值訂為10μg/m3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台灣與美、日兩國人口密度天差地遠,台灣人口密度太高,在同樣的空污條件下,我們所受的傷害勢必嚴重許多。

 

同時高屏地區污染主要來自鋼鐵業、燃煤的電力業、石化業等,不僅毒性高,全台懸浮微粒最高值也常坐落在高屏林園、仁武、小港、潮州等測站,在此極端濃度下,高屏地區人民健康風險必然超出其他縣市。環保署應該採取最嚴格的管制標準,維護南台灣民眾健康。

 

彰化基督教醫院小兒腎臟科主任錢建文表示,美國已經有許多論文討論現行標準過於寬鬆,顯示採取嚴格標準已經成為潮流趨勢。〔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

Posted on 星期六, 三月 3rd, 2012 at 14:12:49 and is filed under 5-2.新聞-空氣污染.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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