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空污設備補助]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 夜市攤販及流動攤販等可申請

公布單位:雲林縣環保局

標  題:100年度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補助原則

公布日期:2011-09-30

一、目的

雲林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本縣餐飲業者,加裝油煙污染防制設備,有效減少空氣污染量,以維護業者與鄰近住戶的健康與生活環境,特訂定本補助原則。

二、補助範圍

於本補助原則公佈後,經申請核准新設置之管末處理設備

三、補助對象

凡營業場所設於雲林縣轄區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即可提出申請:

() 設立於雲林縣轄內之夜市攤販及流動攤販。

() 由環保局輔導有意願新設置空氣污染防制設備者。

() 已受處分後欲改善油煙防制設備之業者。

() 屢遭陳情之餐飲業者。

四、補助受理期間

自公告日起1001231日止

五、補助標準

經申請核准設置管末處理設備之業者,每家補助金額為5~1萬元總補助金額10萬元,經費用完即停止補助

 

小松環保呼籲:雲林地區的餐飲業老闆們不要猶豫拉~~補助經費有限,敬請把握機會唷~~

 

詳細內容可洽雲林縣環保局或其網站查詢

Posted on 星期四, 十月 13th, 2011 at 13:06:52 and is filed under 4-2.環保法規-餐飲油煙防制. You can follow any responses to this entry through the RSS 2.0 feed. You can leave a response, or trackback from your own s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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